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五批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拔尖领军人才人选从甘肃省领军人才(含尚未纳入省领军人才体系的国家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中推荐,分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与文化艺术、技术技能三个领域,旨在建设一支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有望入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大国工匠”等国家级人才工程(称号)、引领甘肃省重点学科和产业发展的拔尖领军人才队伍。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9年1月以后出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条件满足《甘肃省拔尖人才培养扶持办法(试行)》(附件1)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条件;个别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条件特别突出者,学历、职称、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重点支持核科学、材料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能源科学、宇航科学、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育种制种、生态环保、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集成电路、简牍学、敦煌学、文物保护、考古等专业方向。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推荐。
(二)党组织审核把关。教师党支部、中层单位党委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资格条件、业务能力水平、涉密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
(三)学术委员会评议。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择优产生建议推荐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后向学校推荐人选。
四、工作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遴选标准,按照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核查推荐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内容一致。
(二)申报材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申报材料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违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的行为。
请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至人才办(贵勤楼B2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b@lzu.edu.cn。
1.推荐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党组织审核把关情况(中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
3.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含电子版,附件2);
4.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申报表(含电子版,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无需学院填写);
5.近五年个人成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装订册(须包含申报表中所填所有项目、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按填写顺序排列,并制作目录,同时提交电子版,合成一个PDF)
联 系 人:赵璐 霍达
联系电话:0931-8915759
党委人才办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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