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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党委人才办 > 部门简介

党委人才办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人才工作的精神,组织落实学校党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统筹制定学校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三)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提升人才集聚能力。

(四)负责引进人才工作,统筹组织教学科研、实验技术等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引进工作。组织开展青年研究员、外聘高级专家、外籍教师考核工作。

(五)负责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国家、地方各类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人选的遴选推荐、管理服务、后备梯队培养等工作。实施“萃英学者”发展计划,组织遴选聘任及中期、聘期考核。

(六)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队伍建设,做好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站管理、聘期考核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人才工作相关经费管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人才待遇保障、医疗保健、公寓住宿、子女入学入托等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联系对接省市组织人才部门,推进人才工作校地协同,牵头落实人才合作协议。

(九)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团结引领、国情研修、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省市领导和学校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

(十)完成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