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文艺陇军”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3年“文艺陇军”师徒传承行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健康、作风严谨、富于创新,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对个别德艺双馨、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的文艺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的文艺界人才;
2.经中央和国家部委批准的国家常设性文艺奖项的获得者、获奖作品主创(编剧、导演、作者、主演)或第一完成人;
3.获甘肃省敦煌文艺奖各门类作品排名第一的主创人员;
4.有较高学术艺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在文艺领域有突出贡献者;
5.文学艺术门类中有代表性作品及影响力成果的个人。
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已获得国家、省级人才资助项目,但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因故未能完成上一项目或被取消资助的,3年内不得再申报。
二、资助方式
2023年资助以文学、戏剧、影视剧、音乐、广播剧等文艺门类为重点,评选知名文艺人才担任导师,通过“师徒传承”的方式,开展重点文艺创作表演推广项目,带动中青年文艺人才快速成长。学徒推荐不受年龄、身份、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由导师根据不同艺术门类特点和本人意愿进行推荐。
每名人才可申报1个项目,在人才提交项目经费预算的基础上,由专家评审论证提出拟立项项目及其资助金额建议,经省委宣传部统筹研究后确定。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三、立项名额及项目周期
根据实际情况,甘肃省2023年拟资助师徒传承行动项目5-8个。项目开展周期为2年,立项时间从下发立项通知之日算起。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文艺人才自愿进行申报,同时精心指导设计项目课题、开展项目论证、准备相关材料。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按要求填写《“文艺陇军”师徒传承行动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签署承诺书,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其中:成果展示须提交相关协议,是著作的还须提交作品清样;参加研讨交流须提交会议通知、邀请函;进修深造须提交相关协议、书面通知;成果奖励须提交获奖证书、表彰文件。
(三)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承诺事项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把关,重点把好政治关、质量关,并出具审核把关报告。
(四)请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文艺陇军”师徒传承行动资助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附支撑材料)报至党委人才办(贵勤楼B219);电子版须将《申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连续的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李雅杰 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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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人才办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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