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校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为基础,根据不同职业、不同领域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能力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考核标准。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中共甘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和续聘情况的通报》(省委人才小组发〔2020〕8号)公布的聘期已满三年的省领军人才。考核内容是领军人才在聘期内(2020年3月-2023年2月)的德能表现和业绩成果。德能表现主要考核领军人才的政治表现、思想品格、学术道德、廉洁自律等情况;业绩成果主要考核领军人才在承担项目、创新成果、团队建设、社会贡献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益。
三、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
(二)每个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名“优秀”等次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对聘期内因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受到诫勉谈话的,不能推荐为“优秀”等次。因本人提出放弃、调离甘肃省或擅自脱岗超过6个月,转为公务员(含参公)岗位或其他行政岗位,去世,退休,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刑事处罚的,不再列入考核对象。
(四)根据《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关于“在甘‘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甘肃省科技功臣等对省内外各类人才具有标杆作用的领军人才,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可以终生享受领军人才称号和相关待遇”的规定,上述人才可直接续聘,学院需在报告上进行说明。对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其他人选,不再直接续聘,符合条件的,可以新业绩重新推荐2023年领军人才。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自评。参加聘期考核的领军人才填写《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1),提交填报内容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所在单位考核。学院教师党支部、中层党组织对拔尖领军人才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作用发挥等审核把关。学术委员会依据实际表现情况对其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初步考核结果。
五、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至党委人才办(贵勤楼B219),电子材料发送至:rcb@lzu.edu.cn。
(一)学院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中层党组织审核把关报告(中层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三)《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式两份),以及采集表中涉及学术任职、承担项目、荣誉奖项、专利、论文等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以A4纸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信息汇总表》《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优秀等次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3)。
联系人:李雅杰 赵璐
联系电话:8915759
4.甘肃省领军人才聘期考核人员名单(分学院下发)
党委人才办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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