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学院: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博士后基金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5年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25年资助约24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约1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第77批、第78批)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第18批)
1.进站满4个月(即自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满4个月),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6.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第77批面上资助、第18批特别资助的申请人,于2025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并生成对应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版本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2.申请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申请人,于2025年4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并生成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版本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3.申请第78批面上资助的申请人,于2025年8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并生成对应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版本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初审指导
博士后合作导师于2025年3月15日之前对博士后第77批面上资助、第18批特别资助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指导,于2025年8月15日之前对第78批面上资助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指导。
(三)流动站设站学院审核指导
各流动站设站学院于各批次学院审核截止日期前,组织专家小组对博士后申报材料进行辅导把关,并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提交至学校博后办。
(四)学校审查报送
学校博后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辅导,按照评审结果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其中,特别资助项目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以申报截止日期当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总数为准)的1/20择优推荐。
时间节点
批次 |
网上申报开始 |
合作导师初审 |
博士后申报截止 |
设站学院审核截止 |
博后办审核截止 |
第77批 面上资助 |
3月1日 |
3月15日 |
3月31日 |
3月31日 |
4月7日 |
第18批 特别资助 |
3月1日 |
3月15日 |
3月31日 |
3月31日 |
4月10日 |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4月1日 |
-- |
5月31日 |
-- |
-- |
第78批 面上资助 |
8月1日 |
8月15日 |
8月31日 |
8月31日 |
9月5日 |
五、相关要求
(一)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项目申请。
(二)请流动站设站学院高度重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工作,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拟进站人员积极申报。
(三)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在合作导师指导下,依据所申请资助项目的评价指标及评价内容,参照申请书模板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如有疑问也可以参阅《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联系人:郭泽莹 李雅杰
联系电话:0931-8912594
附件:
党委人才办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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