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党组织:
根据《2024年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甘肃省领军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第一层次人选应当为引领学科建设、加速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7岁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近5年来主持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且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奖项。
4.第二层次人选应当为支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年龄在50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近5年来主持或者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且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国家级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省部级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前二名、三等奖的第一名)。
5.优先推荐能够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助力甘肃省“四强”行动等重大战略部署,在科研创新、产业发展、技术推广、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人才。
6.除聘期内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有关项目外,聘期内不调整层次。
(二)陇原青年英才
1.原则上推荐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计划入选人员,以及符合直接入选省领军人才条件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3.近5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潜心研究,具有原创性成果,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优先推荐。
(2)在工程技术与农业研究领域或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3)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技术研究等领域重点从符合条件的省优秀青年文化人才中推荐选拔,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能力,取得同行认可的学术成就和一定社会影响力。
(4)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或高级工艺美术师以上职称,技艺技能获得同行业认可,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选手和全国技能大赛上获金银铜牌选手可破格参选。
(5)在体育、艺术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世界或全国具有权威性、影响力的赛事活动中取得最高荣誉(奖项)。
(6)在图档、实验技术、基础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其他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工作业绩明显,创新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推荐指标
每个中层党组织共推荐不超过3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2023年队伍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为A档的,可额外推荐1名甘肃省领军人才或陇原青年英才人选。人才办可会同科研、社科部门单独提名推荐人选,与中层党组织推荐人选共同参加学校专家评议。
(一)“两院”院士、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人员、甘肃省科技功臣、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不占指标推荐申报领军人才第一层次。
(二)全职工作的“四青”人才不占指标推荐申报领军人才第二层次。
三、工作要求
(一)中层党组织、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后向学校推荐人选。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人才的创新性、发展潜力以及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强化责任担当,对照条件逐条逐项进行资格审核把关,认真核查推荐人选推荐材料和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附件证明材料。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要求,妥善做好材料审核,并在推荐报告中说明。
四、报送材料
(一)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单位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等,须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中层党组织审核把关情况: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业务能力与水平及推荐材料审核把关等方面的书面意见,须中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层党组织公章;
(三)2024年甘肃省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加盖中层党组织公章,并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
(四)第三批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中层党组织公章,并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
(五)2024年甘肃省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3,本人签字,并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部分无需学院填写;
(六)第三批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附件4,本人签字,并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部分无需学院填写;
(七)附件支撑材料:近5年主要业绩成果等材料,合成一个PDF。请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材料说明(附件5)制作,暂不提交纸质版。
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准备推荐材料,各单位请于2024年7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报至党委人才办(贵勤楼B21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cb@lzu.edu.cn。
联 系 人:赵璐 霍达
联系电话:0931-8915759
党委人才办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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