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四批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拔尖领军人才人选从甘肃省领军人才(含尚未纳入省领军人才体系的国家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中推荐,分科学技术领域、哲学社会科学与文化艺术领域、技术技能型领域人才,旨在建设一支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有望入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大国工匠”等国家级人才工程(称号)、能有力支撑甘肃省重点产业发展的拔尖领军人才队伍。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8年1月以后出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条件满足《甘肃省拔尖人才培养扶持办法(试行)》(附件1)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条件。个别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条件特别突出者,学历、职称、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重点支持核科学、材料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能源科学、宇航科学、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 代农业、育种制种、生态环保、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简牍学、敦煌学、文物保护、考古等研究方向。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推荐。
(二)党组织审核把关。教师党支部、中层单位党委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资格条件及业务能力水平等进行审核把关。
(三)学术委员会评议。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择优产生建议推荐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后向学校推荐人选。
四、工作要求及报送材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遴选标准,按照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核查推荐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内容一致。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至人才办(贵勤楼B21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b@lzu.edu.cn。
(一)推荐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党组织审核把关情况(中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
(三)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含电子版,附件2);
(四)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申报表(含电子版,附件3);
(五)近五年个人成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装订册(含电子版)。
联 系 人:李雅杰 赵璐
联系电话:8915759
党委人才办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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